08生态省建设简报第36期
发布日期:2008-10-27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36期(总第238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1010

  

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扎实推进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是生态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整合是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一年多来,全省各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省应整合的66个矿区(省重点矿区15个,市县重点矿区51个)中,已完成整合矿区40个,占任务数的61%,其中省重点整合矿区完成11个。温州、绍兴、台州三个市已完成整合任务。杭州、宁波市已经基本完成重点矿区整合任务。通过整合,全省矿山总数大幅度减少,其中整合矿区的采矿权减少了151个,占整合前矿区原采矿权数的38%;全省已有8个市的矿山数量提前达到省国土资源厅的控制指标以内;单个矿山年产量不断扩大,2007年平均规模达到14万吨,比2003年提高一倍;大型矿山的占比逐年提高,2007年大型矿山占矿山总数比例比2004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矿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和安全生产条件均有了明显的改善。主要做法:

一、调查摸底,认真制定整合方案

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我省全面开展了整合工作的调查摸底和梳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我省矿产资源的特点和开发利用的现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确定了年开采规模在10万吨以下的建筑石料矿、钼矿和石灰石矿作为重点整合矿种,并选定了15个重点整合矿区。各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提出了需整合的重点矿种和整合矿区。各市均按照要求向省政府上报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

二、精心组织,整合工作有序启动

各地把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作为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序启动。各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有的县(市、区)政府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政府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系列,并签订了责任书。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批准的资源整合方案,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了整合矿区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编制了整合矿区的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省国土资源厅及时出台了集中开采区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编制技术要求,主动为各地推进整合工作做好协调指导和服务。

三、规范运作,扎实推进整合工作

为抓好典型示范,我省选定了省级重点整合矿区,开展整合工作试点。各地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约开发、规模办矿,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依法确定采矿权人、明确拟设置采矿权的矿区范围、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编制矿山整合技术设计方案、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换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督促企业按整合后矿山生产技术方案组织生产等,扎实推进整合工作。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相结合,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业权为纽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因矿制宜依法推进整合工作。二是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既依法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权益,又充分考虑矿业投资者的权益,确保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三是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整合方案和相关整合政策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整合后的采矿权坚持公开招拍挂,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防止暗箱操作、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四是矿山企业整合后,注销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最终形成一套生产系统,重新申请核发相关证照。整合后的矿山企业实行统一开采、统一加工、统一管理。五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已被列为整合但尚未参加整合的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依法予以关闭,终止其采矿活动,为资源整合创造有利条件。

下一步,各地要继续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做到目标任务不减、时间进度不变、质量标准不降,确保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一要突出重点抓整合。围绕重点矿种、重点矿区、重点市县集中力量抓好整合。首先要抓好重点矿种的整合。尽管全省的矿山总数已经大大减少,但是目前一些市县10万吨以下建筑用料石矿,以及砖瓦粘土矿仍然数量较多,规模较小,且整合的进度较慢,应重点突破。其次要抓好重点矿区的整合。除了加大对省重点整合矿区的整合工作力度外,对市县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矿区加快推进速度,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抓好落实。第三要抓好重点市县的推进。一方面着重抓好需整合矿区比较多、整合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市县的推进工作;另一方面抓好推进进度缓慢市县的整合推进。

二要限定时间抓整合。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倒排计划、大力推进。总体上要求 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所有重点整合矿区的整合工作,并完成县级自检;11月底前各市完成对各县(市、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检查,并向省政府提交书面报告。12月底前省政府组织国土、发改等部门对全省的整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要严格标准抓整合。严格把握整合标准,切实搞好整合工作,决不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一要严格控制整合矿区采矿权的设置,原则上一个整合矿区只能设置一个采矿权,确需设置多个采矿权的,必须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二要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新设置的采矿权,其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该矿种的最低开采规模。三要严格控制矿区范围。原则上按原划定的范围设置采矿权,不得随意扩大矿区范围,确需变更范围的应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四要严格开采技术要求。对原有的生产系统加以改造,一个采矿权只能设置一个生产系统,严禁“矿中矿”开采。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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