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远成石化电力机械有限公司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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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宁波远成石化电力机械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宁波远成石化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II类射线装置 环评批复结论:原则同意你单位一台XXQ-2505探伤机(最大电压250kV,最大电流5mA)在宁波(化工区蛟川工业园)镇海南洪村公司内的X射线探伤室内投入使用,并要求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成立辐射防护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和辐射防护安全操作规程等。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监测计划,并有详细的检修、监测记录和使用登记。 二、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X射线探伤室门口应设置声光警示装置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射线机主射束应避开门窗和排气口方向,做好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每次施工作业期间,操作人员应仔细检查安全装置的性能、警告标志的状态、控制区内人员等情况,确保射线装置使用安全。 四、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个人剂量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与考核,提高辐射环境保护和自我防护意识。 五、请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许可有效期限:5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06年5月25日-2006年5月25日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联系人: 郑惠娣、王冲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2006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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