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久立不锈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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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浙江久立不锈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浙江久立不锈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州市镇西镇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X射线探伤装置 环评批复结论:原则同意你单位年产1万吨不锈钢焊管技改项目建设,配套定向式3500型X射线探伤机8台、2505型X射线探伤机8台,周向式X射线探伤机2台。2.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设置灯光警示信号系统、辐射标志和中文说明。3.制定辐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法规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防止辐射事故发生。4.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钢管酸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必须全部经处理达到GB8989-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5.不锈钢酸洗过程中应添加酸雾抑制剂,酸洗槽应安装吸风装置,酸雾经吸风集气后擦求净化处理,氟化氢、氮氧化物等工艺废气的排放必须达到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建立事故性排放应急预案,并加以落实。6.废水处理污泥应妥善收集后委托危险固废处置中心进行专业处理、废边料等回收利用,固废应做到零排放。7.厂区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对强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Ⅱ类标准。8.项目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双林镇政府应严格执行2005年8月24日的承诺书,在没有完成承诺书任务前,不得投产。9.该项目投入试运行3个月内,须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许可有效期限:5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06年4月11日-2006年4月11日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联系人: 郑惠娣、王冲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2006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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