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生态省建设工作思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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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04年生态省建设工作思路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04年,是我省充分发挥“八个优势”,深入实施“八项举措”,扎实推进浙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狠抓落实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生态省建设的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五个统筹”的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充分发挥“八个优势”、深入实施“八项举措”这条主线,以《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与本届政府生态省目标责任制为核心,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政策导向,夯实基础管理;努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有计划地推进“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有效遏制局部地区存在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对生态市、县、镇(乡)建设各项工作的分类指导,抓实施、促深化、出成效,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全面构筑生态省建设的规划体系。规划是龙头,是生态省建设的蓝图和基本依据。今年,各设区市和所有县(市、区)都要抓紧完成生态市和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和审批。要按照省里下发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规划要符合当地实际,充分体现创新精神,体现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协调、衔接、论证和审核,并报同级人大作出相关决定后,由当地政府颁布实施。 2、进一步加快“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进度。要以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推进生态省建设。对列入“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项目要落实资金,加快建设;属于生态省规划十大重点领域中的项目要列为省重点工程项目,部分工程可作为示范项目加以推进。要编制和下达生态省建设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建立生态省建设重大项目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根据“五大百亿工程”的滚动修订原则和生态省建设深化实施的要求,列入“五大百亿工程”的15个项目2004年计划投资161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初步选定的“青山白化”墓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治理、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治理、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火电厂烟气脱硫示范、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温州生态园建设、杭州西溪湿地综合保护、生态旅游项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12个生态省建设重大项目2004年计划投资85亿元。加大生态公益林封育管护力度,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和通道两侧的退耕还林,认真实施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加强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公益林累计建成面积达653万亩,森林蓄积净增量260万立方米,建成公路绿色通道3911公里。加强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100条小流域治理与200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将万里清水河道建设与防洪排涝、灌溉供水、交通航运、截污治污、景观美化等有机结合,计划完成河道整治2000公里。加快城镇环境建设。初步统计可投资300亿元,完成“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城市绿地年度计划。 3、在构筑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方面有新突破。结合各类园区的整顿、提升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推行循环经济,启动5个“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示范项目。发展生物工程、电子信息、环境保护等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继续抓好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绿色企业的创建工作,全年完成6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试点,培育25家省级绿色企业,鼓励工业园区推行清洁生产和实施ISO14000认证。根据《浙江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以实施绿色农业示范县建设、健康肥沃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程项目为重点,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全年新增50个绿色食品(产品),认定100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开展6个省级绿色农业示范县和15个省级健康肥沃标准农田示范县建设;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43%。编制并实施生态旅游规划,培育90个“绿色饭店”示范项目。 4、在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方面有所创新。继续实施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六项原则”,实行分类指导,积极控制新污染源;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行规划环评;突出对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区域(尤其是11个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管理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控制,加强对大型集中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四查”(巡查、联查、督查、抽查)制度,推广在线监测,实施环保设施专业化运行和运营资质持证上岗制度,工业污染治理达标率达到88%。加大对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建成30个省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示范项目;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的生态复绿;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系统,制定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规划。组织制定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配套制度,建立1-2个海洋特别保护区;编制我省近岸海域重大海洋环境污损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编制完成并实施碧海行动计划,完成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开展人工鱼礁和绿色、无公害水产增殖基地建设,加大增殖放流力度。 5、在全面统筹资源环境承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方面有新拓展。在形成规模合理、功能互补、个性鲜明、整体协调的城镇体系上下功夫,城市化水平达到55%,合理开发风景名胜资源,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开展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推荐评审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使之趋于正常。完成“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规划编制任务。继续治理“青山白化”,深化墓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各市确保“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30%,生态墓葬覆盖50%的行政村,已建公墓及墓地绿化率达50%以上;继续加大农业污染治理力度,完成禽畜禁养区划定工作,完成50%以上规模化禽畜养殖污染集中治理;积极探索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机制,改善80万农民饮用水条件,解决10万人口饮水困难;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和“山海协作工程”,加快欠发达地区人口转移和特色产业发展,全省继续下山移民5万人。提高全省“五保三无”集中供养设施比例达到70%。 6、在推进科学高效的能力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有新进展。制订《生态省建设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确定10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20项重点和一般科技项目(其中10项科技示范项目,10项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培育1-2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争取温岭市列入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把普及和宣传生态省科技知识列入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继续抓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和“保护母亲河号”创建活动,70%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开展“文明家庭”、“绿色家庭”、“三八绿色工程”、“绿色小卫士”等活动;对各种先进典型进行评比表彰。逐步建立科学决策和评估机制。开展“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并在研究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探索绿色GDP核算方法。 (三)主要措施 执法检查,保障推进。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围绕生态省建设工作和《环保法》开展全面执法检查。我们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工作,做到“三级联动、整体推进”,从而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进一步加深对生态省建设工作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的深刻认识,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建设生态省作为当地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加以推进。 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在完成对各设区市2003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完成情况考核的基础上,制定和下发2004年度各设区市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并将省级部门建设任务纳入到省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体系之中。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和省人大《决定》要求,完善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奖惩制度;将生态省建设工作实绩列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和完善各级生态办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督促各地抓紧完成生态市、县(市、区)各级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的组建,并督促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对《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施,确保生态省建设2004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点加强对2007年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达到生态县(市、区)建设目标的县(市、区)的指导、帮助和扶持。对生态省建设的重点工程建立相应的立项和管理监管工作程序和制度,加大年度检查和通报力度,着力推进生态省建设的“五大体系”和重大生态项目的建设。同时,确立一批生态示范项目,使生态省建设通过典型示范的纵向提升带动面上均衡推进。 开辟渠道,加大投入。督促各级政府加大对生态省建设的投入,因地制宜地建立必要的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的导向作用;做好省级财政性配套资金的分配、拨付等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生态省建设投融资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支持和鼓励社会民间资金进入生态省建设领域。 健全法规,政策引导。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相关法规、规章调研,编制加快生态省建设若干政策意见;制定资源开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浙江省固废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调研起草《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资源环境有偿使用机制、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环境容量及排污权交易机制。 交流合作,深入宣传。加强与生态省建设试点省及周边地区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提高;逐步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协作机制,联合有关省市共同开展区域污染控制及综合防治工作,做到环境共保;在“浙江论坛”开办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讲座;在杭州西博会期间筹办“生态省·中国可持续发展论坛”;开展生态省建设的主题宣传活动,办好现有新闻媒体的专栏、专版;印发生态省建设领导干部读本,组织编写面向社会公众、在校学生、企业法人代表等层次的生态省建设培训教材和普及读物。把生态省建设列入各级党校、干部院校及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在校学生的教育内容。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和“四五”普法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大力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公益活动,使生态省建设和科学发展观的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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