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发布日期:2024-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务公开质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紧扣公众关注焦点和社会舆论,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浙江生态环保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新闻事件等信息,按要求做好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攻坚战、执法监管、污染源监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涉企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41条,其中文件117件,政策解读信息37条,行政许可信息406条,动态信息581条;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分别发布信息1452条139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定期评估审查政府信息,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9条件,申请人主动撤回6件,减去转入2024年办理的16件,共办结77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或同意公开的43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1起,其中结果维持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发布并动态调整我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纳入目录事项决策前全部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集中统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发布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共废止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动态更新文件有效性。通过图文解读、动漫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解读署名文章、录制解读视频等多种形式推动政策解读走深走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改造门户网站,强化信息公开平台监测、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合理分类,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不断提升双微平台的粉丝数和影响力,政务新媒体指数连续四年位于省级部门前列。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考核,优化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对处室、直属单位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细则。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素养、建强队伍。加强对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6

9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8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

6

0

3

 0

2

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1

0

1

0

2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2

0

1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2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1

0

0

6

(七)总计

73

5

0

3

0

2

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1

0

0

0

0

1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仍存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仍需加强,解读形式还不够多样化;政务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提升用户体验、加强公众参与方面仍需加大工作力度。2024年,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机制、流程、渠道、形式,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公众关心关注为核心,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动具有公益性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直属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智能检索功能,提升公众网上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打通各类生态环境业务平台与门户网站数据后台,实现全平台政务信息数据同源、融合共享。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协调联动,推进网站和新媒体在信息、服务和应用等方面的不断融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合力和效果,切实增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没有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