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16)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3 17:46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一些机动车检测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督察组抽查12家中有11家存在问题,绍兴市广发检测公司在车辆冒黑烟的情况下仍出具合格报告”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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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16)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公示日期

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7日

反馈问题

一些机动车检测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督察组抽查12家中有11家存在问题,绍兴市广发检测公司在车辆冒黑烟的情况下仍出具合格报告。

整改实施主体

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杭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核查处置机动车检测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督促指导机动车检测机构提升管理水平,依法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1.立行立改。2024年11月底前,相关地市已完成对存在问题的11家机构进一步调查工作,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于存在的检测操作不规范、记录不全等问题,已督促落实整改。 2.举一反三。(1)杭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环境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督促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整改。针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2)嘉兴市印发《关于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针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3)绍兴市印发《绍兴市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检验机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针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4)省生态环境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在全省深入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整治、综合治理等行动,联合开展省级暗访、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机动车检测机构整治调研、专项检查,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3.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部门联合治理机制。省级相关部门持续健全部门间线索通报、风险交流、联合执法等长效工作机制,3个设区市加大力度开展部门联合检查,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强化证据收集固定,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推行机构分级评价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四部门联合开展2024年车检站分级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违法失信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三是提升数智化预警能力。完善机动车检测数据的预警研判机制,智能识别问题线索,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形成管理闭环。

整改成效

1.专项整治有成效。我省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大批突出违法问题,行政立案和刑事立案数均位居全国前列,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形成有力震慑。2.监管合力有加强。省级相关部门以此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健全部门间互通线索、联合执法等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数智赋能,形成监管合力。3.管理水平有提升。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全省各地共发布25批79个典型案例,宣传报道100余篇,教育引导机动车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提升守法意识。加强对检测机构的帮扶指导,开展能力验证、送法上门、技术指导、现场实操培训等活动,有力推动机动车检测机构技能水平提升。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2025年4月15日-17日,省委省政府督查办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赴杭州、绍兴、嘉兴进行了实地复核,并查阅了相关佐证材料、问询相关整改细节等;核查工作组会商后形成核查意见。根据核查情况,一些机动车检测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问题(编号16)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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