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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级硫化物固态电解质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02-0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级硫化物固态电解质中试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八路29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00万元,购置粉碎机、箱式炉、破碎机、除磁机等设备,从事硫化物固态电解质的中试研发,年中试规模10吨,研发产品不对外销售。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相对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级别

UTM-X

UTM-Y

环境空气

一都江村

一都江

668348.03

3186673.23

SW

~1132

村庄,人群

1728人

(GB3095-2012)二级

外宅

667829.64

3186447.40

SW

~1688

牛栏坞

668538.02

3186285.19

SW

~1438

大溪滩

666730.00

3186581.00

SW

~2393

村庄,人群

3166人

余航村

余航村

667073.62

3188027.18

NW

~1720

村庄,人群

2701人

弓边村

667284.56

3188288.63

NW

~1574

渡船头

667300.72

3188830.72

NW

~1888

大桥

667530.99

3188701.76

NW

~1546

达宅村

666830.00

3187030.00

SW

~2072

山头凉亭

667580.67

3189785.45

NW

~2333

余家园小区

668363.89

3189621.22

NW

~1795

东华村

东华村

670416.46

3188340.48

NE

~1079

村庄,人群

2500人

高堪头

671171.94

3189630.56

NE

~2406

雾塘

670508.15

3187696.30

NE

~1108

下尖

671069.74

3189069.04

NE

~2009

枫根

669973.44

3188022.43

NE

~560

里塘坞

670658.00

3187941.00

NE

~1235

上尖

671092.00

3188402.00

NE

~1737

彭村垄

671508.20

3186685.11

SE

~2426

田边

670998.00

3188032.00

NE

~1578

木车村

马后山

671083.66

3186563.17

SE

~2149

村庄,人群

150人

下村

670224.40

3185296.78

SE

~2765

地表水

江山港

/

/

W

~2199

中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

(GB3838-2002)Ⅲ类

清阳殿溪

/

/

W

~703

小河

土壤环境

厂区周围1000m范围内农用地/林地

/

/

/

距离厂界外1000m范围内

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

GB15618-2018基本项目中“其他”类风险筛选值

东华村

枫根

669973.44

3188022.43

NE

~560

村庄,人群

/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

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存在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特殊地下水保护资源

声环境

评价范围内无居住区、文教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区、名胜古迹、引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硫化物固态电解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和微量H2S气体。根据预测,在正常工况下,该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废水主要为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水等,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送江东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江山港,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成品测试后报废的材料、清洗实验用具所产生的废碱液、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均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噪声: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粉碎机、破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应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可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

硫化物固态电解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H2S等气体经过实验室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是CODcr、氨氮、总氮、总磷、SS、硫化物等,企业污染站处理能力为320m3/d,采用“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厌氧+缺氧+好氧+MBR膜”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固废

(1)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建立统一的固废分类制度、堆放场地,堆放场地要求有防雨、防渗措施。

(2)废材料、废碱液、废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采相应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实施投运前,按照《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同时,应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采取运输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理过程等风险防范措施及消防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级硫化物固态电解质中试项目拟建于衢州市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八路29号,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装备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所排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该项目在选定厂址内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

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3、征求意见的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1日。

4、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亚菲/13598620764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八路29号    邮编:324102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工/0571-85101873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越秀维多利中心B502号   邮编:31006

审批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0-3890106

                                                                             发布单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