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回收3万吨含油/乳化液等金属屑及6万吨一般金属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新昌县金达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莱盛路3号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新购置的晨光机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在利用晨光机电有限公司已有厂房的基础上,新建部分厂房,项目主要采用磨粉、氧化铁粉、砂轮灰铁粉、铁渣、铁泥、无氧烘干、无氧热解、物理破碎粉磨磁等技术工艺,购置金属粉末处理线、干燥热解处理线、热压加热系统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回收3万吨含油/乳化液等金属屑及6万吨一般金属固废综合利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详见表1。 表1 本项目主要敏感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根据预测,本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排放后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显著变化,对各敏感点的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均能符合相应环境标准限值,叠加本底值后仍可达标,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水 本项目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曹娥江。经预测,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地下水 项目在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废水集中收集,严格科学管理、精心操作,可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在正常工况下,一般不会发生废水的泄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在非正常情况下,废水通过渗透作用可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需对主要污染部位如废水处理区、固废堆放场所等采取防渗措施,确保污染物不进入地下水。因此,企业应切实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废水处理区、废气处理区和固废暂存区域等的地面防渗工作,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和振动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管理运行、确保污染物妥善收集处置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二燃室焚烧废气、工艺粉尘、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实验室废气。本项目各类废气经分类分质收集、预处理+末端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冷凝水、车辆和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吸收水、循环冷却排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曹娥江。 3、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进行消声减震,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4、固废 按固废储存堆放的环境污染控制要求建设固废堆放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妥善处理各类固废。 5、环境风险 在严格实施环评报告提出的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基础上,本项目的安全隐患可以控制,一般可认为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用地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等。项目工艺技术及装备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建成后周围环境可以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所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反馈途径 1、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2、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示方式:本次公示在七星街道、三江街道、合新村、金星村、赵婆岙村、滨江社区、庙前地村、侯村村、凤凰村、南岩社区、石柱湾村、中喻村、五联村、后溪村、桥里村、圳滕村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张贴发布,同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发布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10日。 3、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反馈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1个工作日(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10日)内,公众(个人或团体)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昌县金达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莱盛路3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9569578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5-84139781 3、审批部门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绍兴市北海街道树下王路 联系电话:0575-85131902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在正式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查询。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新昌县金达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