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天台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8 08:5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2  17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天台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 浙环辐〔2025〕6号 2025-02-17 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5  2  18 日 至  2025  2  27日(7日)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天台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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