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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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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经信、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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