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温州东瓯医院温州东瓯医院核医学科退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09 14:51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1  9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温州东瓯医院核医学科退役项目 温州市葡萄棚路38号医院内 温州东瓯医院 因温州东瓯医院发展规划的变化,对医院五层西北侧核医学科场所实施整体退役。因温州东瓯医院89Sr放射性药品应用项目(扩建)取得环评批复后资金未进行投入使用,本项目无须对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进行退役。本项目仅对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进行退役。   为了保护环境,保障人员健康,温州东瓯医院承诺: (1)拟退役项目在退役过程中,将严格按照退役实施方案执行,做好退役过程中的辐射防护措施和监测。 (2)拟退役场址实施退役工作完成后,依法依规做好核医学科场所的改造设计和环评工作。 (3)拟退役项目在退役过程中,绝不弄虚作假,绝不违规操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1  9 日 至  2025  1  16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869173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