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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受理了淳政工出〔2023〕23号杭州盈铭氢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7日(7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的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