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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规划环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信息公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4号)以及《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宁波江北光电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已对下列规划环评项目出具《江北区“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受理书》,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承诺备案情况予以公开。
规划环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备案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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