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放疗科与核医学科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6 16:21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1  26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放疗科与核医学科改扩建项目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17号科技综合楼负二层至负一层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拟在科技综合楼负一层北部建设核医学科,利用现有科技综合楼负二层东北侧已建的2间直线加速器机房、1间后装机房和1间CT模拟定位机房建设放疗科。核医学科核素诊断场所使用核素18F进行PET显像诊断,使用核素99mTc、131I进行SPECT显像诊断,使用90Sr敷贴器进行敷贴治疗;治疗场所使用核素131I进行甲状腺吸碘率测定、甲亢治疗和甲癌治疗,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放疗科配备2台直线加速器、1台后装机和1台模拟定位机用于放射治疗。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1  27 日 至  2025  2  8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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