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台州恩泽医疗中心恩泽医院三期工程项目(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16 10:51 浏览次数:
 2025  1  16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恩泽医院三期工程项目(辐射) 台州市路桥区桐杨路东1号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 1、本项目拟在台州恩泽医疗中心恩泽医院三期工程地下一层西南侧设置放疗科,放疗科内拟新建1间射波刀机房和2间直线加速器机房;拟购置1台射波刀(Ⅱ类,型号/厂家待定,最大X射线能量:6MV,最大输出剂量率:10Gy/min)和2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Ⅱ类,X射线能量:10MV,最大输出剂量率:6Gy/min,最大电子线能量:22MeV)。 2、地下一层东南侧设置核医学科核素诊断治疗场所,由核素病房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SPECT诊断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PET 诊断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三个分区组成;拟新增使用的非密封型放射性核素有:18F、131I、177Lu、89Sr、223Ra、32P和99mTc。 3、核素地下二层东南侧设置核医学科核素制备场所,拟新购1台回旋加速器(Ⅱ类,型号/厂家待定,质子能量:16.5MeV)生产制备非密封型放射性核素18F。 null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1  16 日 至  2025  1  23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869173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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