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X、γ射线探伤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10 16:41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1  10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X、γ射线探伤建设项目 湖州市德清县康乾街道秋北路139号 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在湖州市德清县康乾街道秋北路139号联合生产厂房内开展辐射活动。其中包括: (1)拟在联合生产厂房二内新建1间探伤室、1间操作间以及相关辅助用房,其中探伤室拟配备2台192Ir-γ射线探伤机(一用一备,每台γ射线探伤机内置1枚放射源192Ir,额定装源活度均为3.7×1012Bq)、2台75Se-γ射线探伤机(一用一备,每台γ射线探伤机内置1枚放射源175Se,额定装源活度均为3.7×1012Bq)、3台定向X射线探伤机(1台最大管电压为450kV与最大管电流为10mA,2台最大管电压为300kV与最大管电流为5mA),均用于固定式探伤,危废暂存于探伤室南侧危险废物暂存间。 (2)拟在联合生产厂房二南一跨东侧新增1台单管DR1(最大管电压为320kV、最大管电流为5mA),在中间跨北侧新增1台管屏DR1(最大管电压为225kV、最大管电流为8mA);拟在联合生产厂房一南一跨中部新增一台单管DR2(最大管电压为320kV、最大管电流为5mA),在南二跨西侧新增1台管屏DR1(最大管电压为320kV、最大管电流为10mA);4台X射线探伤机均为定向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均自带自屏蔽探伤铅房用于固定探伤,探伤作业中不使用胶片,故不产生危废。 (3)拟在联合生产厂房一北三跨、联合生产厂房二中间跨各设置X射线移动探伤区域,配置7台定向X射线探伤机(5台最大管电压为300kV、最大管电流为5mA,1台最大管电压为280kV、最大管电流为5mA,1台最大管电压为200kV、最大管电流为5mA),均用于车间移动探伤,X射线探伤机贮存在探伤室南侧辅房二层X射线机贮存间,两处移动探伤工作存在同时开展情况。 (4)拟在探伤室内东南角新建1间放射源暂存库,用于γ射线探伤机不作业时的临时贮存,每台γ射线探伤机内置1枚密封源192Ir/75Se,额定装源活度均为3.7×1012Bq/枚。本项目固定式探伤与移动探伤不同时开展,固定式探伤中探伤室探伤、管屏DR探伤及单管DR探伤可同时进行,探伤室内各辐射装置均不同时开展探伤。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1  10 日 至  2025  1  17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869173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