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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湖州产欣日处理18000吨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湖州产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绿色低碳数字化产业园内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6)项目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环保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对照如下: 表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照
本项目工业污水处理规模为18000m3/d,处理废水主要来源于吴兴区绿色低碳数字化产业园、湖州吴兴童装产业环境综合整治配套园一期、湖州吴兴童装产业环境综合整治配套园二期等园区内企业自建污水站预处理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属于名录中“新建、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因此,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7)项目总投资:3040万元人民币。 (8)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实行昼夜三班制生产,每班8h,年工作日300d,项目劳动定员8人,厂区内不设食宿。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2。
表2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施工阶段,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①物料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行驶产生的车辆行驶扬尘;②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产生的堆场扬尘;③灰土拌和加工产生的拌合扬尘;④土地平整、土方开挖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中遭遇大风天气产生的风力扬尘。为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在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运输管理,做好堆场的防护,可大大减缓施工扬尘污染,不致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太大影响。 项目营运期污水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清水喷淋”三级喷淋系统后由25.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DA001)。经预测,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小于1%,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工程施工废水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二是工程车辆冲洗产生的车辆冲洗污水。施工废水中主要含有大量悬浮物,此外车辆冲洗废水中还含有一定的石油类。施工人员驻地应设置简易化粪池,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落实上述措施后,施工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为一座处理规模为18000t/d的废水处理厂,采用“A/O池+二沉+气浮”工艺。本项目日排放指标为12767立方米/吨,项目废水纳管送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本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均可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不直接向周边水体排放,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项目外排废水水质符合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要求,不会对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城镇污水处理厂造成较大冲击,不会对纳污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的非连续性作业噪声,如挖土、打桩、运输升降等,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等敏感目标的不良影响,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按规范操作机械设备;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等均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正常生产情况下,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弃土、废弃建筑材料和生活垃圾。弃土、废弃建筑材料按规范妥善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经临时施工营地垃圾桶收集,每天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S1),污水站污泥(S2)。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委托污泥焚烧企业进行焚烧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落实妥善处置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 表3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湖州产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州产欣日处理18000吨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产生的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保证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9月30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产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外溪路266号主楼1幢280室 联系人:卢春丹 联系电话:1815725520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运河万科B1-701 联系人: 唐能斌 联系电话:1895806875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 联系电话:0572-228960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湖州产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