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海盐县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段改建涉及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明店5837线段迁改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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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1 15:17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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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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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11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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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段改建涉及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明店5837线段迁改工程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 | 海盐县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段改建涉及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明店5837线段迁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49#-51#改迁段:本次改造拆除原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49#-51#共3基双回路铁塔,新建双回架空铁塔3基。 (2)500kV明店5837线49#-51#改迁段:本次改造拆除原明店5837线49#-51#共3基单回路铁塔,新建3基双回路铁塔。 本工程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改迁线路涉及原48#~新建49G#、新建51G#~原52#线路调整段约0.8km;500kV明店5837线改迁线路涉及原48#~新建49G#、新建51G#~原52#线路调整段约0.9km。本工程现有线路调整段按原线路路径接入,仅为抬升架线高度,不更换现有的导地线。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络和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9 传真: 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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