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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地化学(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特种新材料项目(Ⅰ期600吨/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蓝地化学(浙江)有限公司
2024-08-2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200吨特种新材料项目(Ⅰ期600/年)

(2)工程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蓝地化学(浙江)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东至桑堰河、南至百问河

(5)项目投资:15035.64万元

(6)建设内容:项目新征用地面积17976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9425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及辅助用房,新增特种新材料生产线,实施年产1200吨特种新材料项目(Ⅰ期600/年)。项目生产线分两期实施,其中Ⅰ期实施一条600/年特种新材料生产线,本报告仅对Ⅰ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等环境保护目标,按环境要素区分类,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

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距离/m

行政村

自然村

X

Y

环境空气

平湖市曹桥街道百寿村

西黄家浜

308658

3389774

居住区

17户,约55

二类

NW

~3050

斜桥村

309143

3389910

居住区

40户,约125

NW

~2960

西塘桥街道新海社区

港湾花苑

309137

3385457

居住区

5000

SW

~2260

海港花苑

309224

3385227

居住区

SW

~2380

创业公寓

308824

3385653

居住区

1000

SW

~2450

西塘桥街道海城社区

姚家花苑

308671

3385175

居住区

1160

SW

~2800

/

海盐县人民医院

西塘桥分院

308539

3385596

医疗区

1860

SW

~2865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投料粉尘、硝酸钠干燥和包装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废气经喷淋塔+碱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包装等其他废气经滤筒除尘器+二级过滤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储罐呼吸废气、氨吹脱废气经喷淋塔净化后高空排放,各类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等相关标准要求。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特种材料生产线洗涤废水、检修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洗涤废水等收集后经还原沉淀+氨脱除+多效蒸发等工艺处理,达到车间排放口标准后与其他综合废水一起纳管:蒸汽冷凝水、脱盐水制备浓水、脱盐水系统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纳管至海盐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直接影响。

本项目拟址于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不开采和使用地下水。根据预测,在生产废水发生泄漏并能及时采取措施截断污染源情况下,污染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会使泄漏点周边地下水中的重金属浓度有一定升高,但在可接受范围内。

3.声环境

根据预测,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可维持周围声环境功能现状。

4.土壤环境

根据对项目拟建地及周边土壤进行了取样监测分析可知,项目拟建地块及周边农田等土壤监测数据均符合相关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在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周边土壤环境可满足相关标准及其他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即项目运营后造成的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废包装材料、危化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废滤芯、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膜组件等,其中危化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废滤芯、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膜组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项目运营过程会使用和产生环境风险物质,其在生产、储存等过程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建设单位应通过加强风险管理,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在落实本评价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蓝地化学(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特种新材料项目(Ⅰ期600/年)拟址于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实施生产。根据分析,项目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等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浙江省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片区)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排放污染物能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总量可通过区域调剂解决,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其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不大,并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期限: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3.主要事项: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就项目相关环保问题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联系和反映。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及项目相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八、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蓝地化学(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片区)

联系人:张园园      联系电话:13370053052

2.环评单位: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91号东业鹏锦大厦1108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15905828515

3.生态环境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联系电话:0573-86121619

地化学(浙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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