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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头版“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浙江不断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两山”转化
发布日期:2024-08-14 08:5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散落的自然资源成了“明码标价”的宝贝

浙江不断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两山”转化

◆本报记者朱智翔

今年暑假,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的松林湖营地,一“帐”难求。凭借原生态的自然环境,环湖的松树林成为周边游客的热门首选地。“两山”转化的“财富树种”,在之江大地已然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如何进一步拓宽深化,让“两山”转化生生不息?不久前,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提出,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浙江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脚步一直不曾停歇。

2019年5月,丽水遂昌县大柘镇的大田村发布了全国首个村级GEP核算报告,村里的山、田、林、水甚至空气都有了“明码标价”。

此报告一出,不仅为丽水“两山”转化打下科学的量化基础,也为大田村通过金融信贷等方式转换价值、盘活生态资源提供了依据。凭借核算结果,大田村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到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授信贷款30余亿元,用于浙西南红色干部培训中心、生态监测及智慧信息化建设等34个项目建设,并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试点先行,全域推广。在大田村等地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基础上,2020年10月,浙江发布全国首部省级GEP核算标准,散落在山间的自然资源,成了可以“明码标价”的宝贝。

基于此,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获得当地首笔6亿元GEP贷综合授信,景区提升、茶园建设等项目有了源头活水;景宁县大均乡等地,以GEP核算报告为依据,森林、空气等“入股”研学、农旅项目,绿水青山利用方式迎来新变革……

有地方探索,也有制度和法治保障。2022年初,浙江省出台推动“两山”转化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同年8月,《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在地方生态环保法规中加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内容,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构建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本制度框架,率先进行了省级层面“两山”转化实践经验梳理固化,为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推进生态富民惠民、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随着制度和法治的不断完善,浙江“两山”转化之路再次升级。

在安吉余村,余村人把6000多亩竹林流转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与安吉县生态资源交易平台签订了合作协议,做了一笔破天荒的生意——卖的是竹林的生态功能。

竹林对二氧化碳有极强的吸收能力,只要管理得当,就能持续产生碳汇。按照当下每吨约56元的碳汇市场价,收益不容小觑。

余村人对这一新发展模式充满期待,除了能收到租金外,还能以竹林管理员的身份拿到工资;更让人动心的是,他们还可以把将来产生的碳汇收益以股金形式入股。这样一来,一片竹林,就可以让余村人实现租金、股金、薪金三收益。

如今,GEP、竹林碳汇……这些新鲜的名词,给浙江的山水林田湖草施以“好生态”带来好“钱景”的绿色魔法,让之江大地的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金山银山。

“下一步,浙江将深入贯彻落实《决定》,持续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完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推动生态富民惠民,推进绿色共富,努力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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