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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公告
发文日期: 2024-07-24 11:46 访问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及时就地反映、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合理合法生态环境权益,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质效,根据《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运用践行“浦江经验”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3〕15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韩志福等同志定于8月上旬到舟山市普陀区接待群众来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点

舟山市普陀区矛盾纠纷调处指导服务中心(东港街道海莲路601号)

二、时间

2024年8月上旬,具体接访时间另行通知。

三、接待须知

(一)本次接访采取预约登记方式开展,提供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两种方式,预约登记时间为7月24日—7月30日(预约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预约电话:0580-3059944。现场预约地址: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东港商务中心四号楼西525室)。

(二)接访范围:1.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服务企业相关问题;2.涉及跨地区的重点环境问题;3.基层解决有困难,需省级层面协调处理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温馨提示

(一)超出本次领导接访受理范围和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的诉求,不作为接访内容,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按照正常程序受理或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二)本次接访时间有限,符合预约条件但未能列入接访清单的办件,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按照正常程序受理,省生态环境厅将全程跟踪督办。

特此公示。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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