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三澳核电项目部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三澳核电项目部移动γ射线探伤扩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5 15:33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  7  15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三澳核电项目部移动γ射线探伤扩容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霞关镇浙江三澳核电厂区内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三澳核电项目部 三澳核电项目部拟在现有基础上新增6枚Ir-192放射源,使用γ射线探伤机开展移动探伤作业,每台γ射线探伤机均内含1枚Ir-192放射源,最大装源活度均为3.7E+12Bq,属于II类放射源,探伤作业地点仍位于已许可的三澳核电厂区1号核岛、碳钢车间和不锈钢管道及支架预制车间内,配套的暗室、评片室、危废暂存间等功能用房均依托现有场所,新增γ射线探伤机仍贮存在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现有放射源暂存库中,不新增工作场所。 null 1、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2、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7  15 日 至  2024  7  22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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