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4-24415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文号: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年尾矿库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 16:57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杭州、温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部相关工作部署,为落实尾矿库生态环境分类分级监管要求,有效防范和化解尾矿污染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现就做好2024年度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

各市应分析研判汛期气候状况及主要气象灾害等情况,明确污染隐患自查要求,落实尾矿库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尽快开展汛期污染隐患自查,隐患自查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同时,组织力量对照环境监管清单,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对所有二级环境监管尾矿库开展检查,对三级环境监管尾矿库开展抽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并及时录入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督促指导整改及验收工作。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执行,发现存在或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尾矿库,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

二、切实提高尾矿库管理水平

(一)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各市要督促指导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重点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渗滤液收集池、回水池、环境应急事故池等设施的防渗要求应当不低于该尾矿库的防渗要求,并设置防漫流设施;排尾管道、回水管道应充分考虑环境风险,采取防泄漏的措施;尾矿水应当优先回用,确需向环境排放的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且不得与尾矿库外的雨水混合排放,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废水标准化排放口;落实边坡绿化、库面抑尘等扬尘防治措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二)落实环境监测要求。各市要督促指导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做好以下环境监测工作:在尾矿库上游、下游和可能出现污染扩散的尾矿库周边区域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按规定频次开展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评估,监测结果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尾矿水的,应当在排放期间,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还应当每季度对受纳水体等周边环境至少开展1次监测。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市要督促指导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做好以下工作:规范环境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生产运营中产生尾矿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综合利用等信息,厂区和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布局(含废水管线图)、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监测情况、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等信息,尾矿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其中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的环境管理台账信息应当永久保存;规范信息报送,管理台账信息于每年1月31日之前在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更新;规范污染治理,监测发现存在污染物渗漏或者含量升高等污染迹象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阻止污染物泄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修复等措施。

三、切实提高尾矿库监管水平

(一)推动环境监管清单动态更新。各市要根据《尾矿库环境监管分类分级技术规程(试行)》,以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监管清单为基础,适时进行动态更新。对污染设施情况、环境风险控制情况、生产状态等发生变化的;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对已完成库内全部尾砂清理消纳的;对已封场(闭库)但尾砂尚未全部清理消纳的,在满足连续两年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并且经评估尾矿库周边环境风险可控等条件的,要及时按照《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清单调整工作流程(试行)》规定更新监管清单,适时录入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于调低监管等级或调出监管清单的,由各市委托有关监测单位按规定开展土壤和下游地下水监测。

(二)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各市应将二级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施重点管控。要根据监管清单,以二级尾矿库为重点,对企业落实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性监测。要加强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效果的审核把关,组织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书面专家意见,适时录入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拒不改正的、发现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应依法立案查处。

省厅将加强对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力度,对监管不到位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同时,根据“清库为主,闭库为辅”原则,鼓励尾矿综合利用,对积极开展尾矿回采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

联系人:土固处 陈庆国,联系电话:28903371。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15日


抄送: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