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4-24408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文号: 浙环函〔2024〕76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表彰2023年度考核先进集体和优秀人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4-09 17:03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23年,在全厅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下列部门和人员被评为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特予表彰嘉奖:

先进集体: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海洋生态环境处、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大气环境处、人事处、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优秀个人:陈波、张平、徐金华、高祥、蔡文祥、陈齐、祝雨凡、蒋昊、方子琛、曲征南、杨升帆、程征宇、蔡郁蓓、俞鹏、薛利军、耿爽爽、傅皓、周宁、杨琳、方莹萍、王叶杰、何海云、朱玲、舒军龙、罗瑜、宋茹吉、诸铮、曹俊宇、方旭、江涵、朱俊、张峰、张晓海、张滨。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踔厉奋发、勇担重任,在奋力打造绿色发展标杆之地和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地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