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404090006的金华市中心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发布日期:2024-04-09 00:00 浏览次数:

     受理编号为202404090006的金华市中心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4年4月9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365号

    法定代表人:俞世安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G0016]

    有效期至:2025年8月27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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