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诸暨市安华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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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03 09:21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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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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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3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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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 | 绍兴市诸暨市安华镇、同山镇,金华市浦江县白马镇 | 诸暨市安华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库盆开挖至高程 18m(浦江区域西气东输管线上游至 20m)、新建库周护岸 14.1km(其中诸暨区域 5.2km,浦江区域 8.9km)、加固浦江白马镇区段堤防 5.3km、新建预泄隧洞 0.53km、闸站 6座、排涝泵站 1 座、提水泵站 2 座、桥梁 9 座(其中 7 座新建、2 座拆建)、新建管理中心 1 处、现代化防汛机动抢险与物资储备中心 1 处、防洪避险点 3 处及配套景观等工程。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政府网站、报刊上进行了环评文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4 月 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联系电话: 0571-28903375 传真: 0571-28869121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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