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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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局): 现将《浙江省生态环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_2027年)》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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