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中核秦山同位素有限公司中核秦山同位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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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05 17:0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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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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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中核秦山同位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核技术应用(同位素)产业园 |
中核秦山同位素有限公司 |
拟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核技术应用(同位素)产业园建设Co-60放射源、C-14、Sr-89、I-131、Lu-177生产厂房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开展Co-60放射源、C-14、Sr-89、I-131、Lu-177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核技术利用项目 |
null |
承诺按照报告书中的要求进行建设,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3 月 5 日 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869173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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