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
||||||||
为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标准数字化建设,助力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环科院起草了《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姚轶 联系电话:0571-87989041 电子邮箱:yyywork@qq.com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