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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绍兴恒利印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位于绍兴市马鞍街道镜海大道495号,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纺织面料印染加工的企业。企业现有“绍兴恒利印染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于2019年6月通过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绍柯审批环审[2019]80号),并于2019年10月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结合市场及自身发展需要,需对产品结构进行优化,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提升企业的品牌竞争力。项目实施后淘汰了针织蕾丝染色布、梭织全棉布染色和针织蕾丝布数码印花,减少人棉梭织弹力印花布产能,新增人棉梭织弹力染色布产能,新增T/R梭织染色布、天丝梭织染色布、人棉针织染色布、人棉梭织拔印布和化纤数码印花布产品,项目实施后印染总产能不变(年产8000万米),在淘汰原审批1台圆网印花机、1台平网印花机、1台天然气导热油锅炉等基础上,新购置染色机7台、定型机1台、拉幅烘干机1台等相关设备,实施年产175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提升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307-330603-89-02-834426)。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实地踏勘及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实施生产,项目主要保护对象见表1。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回用。屋面雨水收集后高架排放,地面雨水接入污水处理系统;制网废水进行单独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生化A/O池+二沉池+气浮)处理后达标后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达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 因此,企业排放的废水对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⑵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绍兴市2022年环境状况公报》,柯桥区环境空气属于不达标区。另外,根据引用的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日均值300μg/m3)。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定型机废气、拉幅烘干机废气、印花蒸化废气、数码印花废气、烧毛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称料间、调浆间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油烟、VOCs、SO2、NOx、NH3、H2S、臭气浓度等。其中定型机、拉幅烘干机废气采用负压收集、进出布口加装废气收集装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6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废气经治理后分别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烧毛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称料间、调浆间废气收集后采用3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进行加盖,臭气收集后采用2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去除率大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印花、蒸化废气收集后采用3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数码印花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各污染因子产生量较小,且采取的治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技术,根据企业现状实测和类比同类型企业检测数据,经治理设施治理后各污染物(颗粒物、油烟、VOCs、SO2、NOx、NH3、H2S、臭气浓度)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故只对厂界达标情况进行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是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时引风机的噪声,由预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综上所述,项目实施后,四周厂界噪声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⑷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废布料、废膜、普通废包装材料、废网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染料及助剂内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定型油泥、含铬污泥、废乙酸丁酯、废墨水盒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中染料及助剂内包装材料、含铬污泥、废乙酸丁酯、废油泥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处置,定型废油委托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墨水盒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污泥收集后贮存在污泥仓库内,委托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恒利印染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中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位于绍兴市马鞍街道镜海大道495号,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项目引进先进的印染和后整理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绍兴恒利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国江 联系电话:15988225587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佳泽 联系电话:18505859217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5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5日 (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8604938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恒利印染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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