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省5个单位、2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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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省5个单位获“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2位同志获“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祝贺! 先进集体【浙江省(5个)】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先进工作者【浙江省(2个)】 刘瑜 ( 女 )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所长 方林苗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队长 向这5个单位和2名同志表示祝贺!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工作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 此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组织评选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是为了表彰先进、激发斗志,弘扬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生态环境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落到实处,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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