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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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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方案》(浙环发〔2021〕20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的要求,加强污染地块在二次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土壤环境管理,规范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我厅组织编制了《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就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4年2月5日前将反馈意见书面报送我厅,电子版请通过浙政钉同步报送。 联系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何海云,0571-28869148,18867143484(浙政钉),邮箱:798983642@qq.com;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张弛,0571-87995809,18758027173(浙政钉),邮箱:505906812@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507办公室(310012)。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相关附件: 附件2《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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