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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移动源联网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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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政发〔2024〕11号)和《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要求,加强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重点行业移动源联网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重点行业移动源联网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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