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华海立诚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华海立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吨阿立哌唑、6吨伏立康唑、6吨多奈哌齐、30吨度洛西汀、30吨拉莫三嗪、80吨利伐沙班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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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7 15:18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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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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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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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华海立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吨阿立哌唑、6吨伏立康唑、6吨多奈哌齐、30吨度洛西汀、30吨拉莫三嗪、80吨利伐沙班建设项目 | 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华海医药创新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 浙江华海立诚药业有限公司 | 项目拟在临海市汛桥镇长石大岙村现有厂区内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5吨阿立哌唑、6吨伏立康唑、6吨多奈哌齐、30吨度洛西汀、30吨拉莫三嗪、80吨利伐沙班生产线。项目实施的同时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淘汰原审批的2吨/年多奈哌齐、5吨/年拉莫三嗪、20吨/年度洛西汀、20吨/年苯那普利、10吨/年利伐沙班生产线。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项目信息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许可受理前,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本和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12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联系电话: 0571-28869037 传真: 0571-28869121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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