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燃机500千伏送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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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06 11:35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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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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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金华燃机500千伏送出工程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1) 双龙50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 本期将双龙500kV变电站500kV间隔中原兰溪电厂出线间隔更名调整为金华燃机出线间隔,将双龙变电站至金华燃机的出线间隔接地开关更换为超B类,拆除并新建2组隔离开关支架及基础。 (2) 双龙~兰溪电厂π入金华燃机500kV线路工程 将双龙~兰溪电厂2回500kV线路双开口π入金华燃机电厂,新建金华燃机~双龙2回500kV线路长度约2×6.5km,新建金华燃机~兰溪电厂2回500kV线路长度约2×6.5km,均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拆除双龙~兰溪电厂2回500kV线路长度约2×0.3km。 (3) 鹿田~临江/黄村~临江110kV线路改造工程 由于本项目双龙~兰溪电厂π入金华燃机500kV线路工程线路跨越鹿田~临江/黄村~临江110kV线路时无法满足跨越距离要求,需将鹿田~临江/黄村~临江110kV线路局部改造为电缆,新建电缆长度约2×0.3km,按双回路敷设。拆除原2回110kV线路长度约2×0.3km。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络、报纸和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 |
承诺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的环保措施。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11 月 6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9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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