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苏成品油管道-中石油和孚油库联络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进行环境信息发布,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苏成品油管道-中石油和孚油库联络点项目主要对浙苏成品油管道进行改造,同时新建和孚分输站。 改造管道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和吴兴区道场乡境内。管道起自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浙苏成品油管道(桩号约K147+428m),管道接入和孚油库,再原路返回至带压开口处。管线路由长度3.4km,双管同沟敷设,总长度约6.8km,设计压力6.4MPa,任务输送量为40×104t/a。管道采用Φ323.9×7.9L360M高频直缝焊钢管,输送介质为0#柴油、92#汽油、95#汽油。项目总投资4299.19万元。 工程在和孚油库内预留空地新建和孚分输站1座,和孚分输站具有分输、越站、紧急切断、油品界面检测、过滤、调压、计量、分输进罐等功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大气环境、声环境、风险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周边居住区,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周边地表水体,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沿线农田、林地以及施工作业带内的植被,土壤保护目标为项目管线及施工作业带周边的农田、林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及主要环保措施 表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及主要环保措施 序号 | 环境要素 | 环境影响 | 主要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 | 1 | 声环境 |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公路的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以及材料运输等产生的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晚上10时至次日6时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施工应向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号。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 营运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 | 2 | 大气环境 |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车辆行驶的扬尘、挖掘作业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焊接烟尘等,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分输站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 在距离居民点较近区段,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避免大风时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遇有大风天气时(风速达四级及以上时),应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或采取喷水抑尘措施。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汽车运输尽可能密闭并保持清洁,运输路线应尽可能避开村庄。 | 3 | 地表水环境 |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清管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中含少量的铁锈等悬浮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也会对沿线水塘及河流造成影响。营运期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职工生活污水经和孚油库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 | 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宅或旅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管道试压废水经过滤沉淀处理后纳管处理。 营运期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职工生活污水经和孚油库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 | 4 | 固体废弃物 | 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旧石油管道、施工废料、弃方运送至指定场所、综合利用;落地油等危废委外处置。营运期不新增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固废委外处置。 | 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旧石油管道、施工废料、弃方运送至指定场所、综合利用;落地油等危废委外处置。 营运期不新增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固废委外处置。 | 5 | 生态环境 | 施工期的人为工程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如修建检修便道和排水沟等工程行为,会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和地表植被。拟建管线沿线地区没有野生动物保护区,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生物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管道线路工程、施工便道和临时堆场等工程行为对沿途地形地貌的改变及原有植被的破坏。由于管线附属设施的永久性占地、填挖工程等会破坏植被,改变地形,造成新的裸露坡面等,从而影响了部分动植物的生存条件和环境,同时使局部的水土流失增加或加剧。 | 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不强砍林灌草丛和乱毁果树作物,降低植被损害。同时要做到每段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重建。在挖填方边坡、路堤和路堑边坡时应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 | 6 | 地下水环境 | 本工程管道主要采用埋地敷设的方式,不会对承压含水层造成影响,但施工过程中会对浅层地下水造成影响。局部地下水位埋藏较浅处对管道开挖施工存在一定影响。 | 地下水埋深较浅的区域,在管道埋设时,应在管道上部填充砂砾,最大限度地减少地下水位上升,必要时采取钢板桩支(挡)护措施。营运期,加强地下水的水位、水质监测、监控。 | 7 | 土壤环境 | 施工期的开挖和回填作业,会一定程度上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但影响程度、影响范围有限等。 | 在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管道回填覆土时作适当压实,保持土壤的适当紧实度,管沟回填要略高于地表,防止遇雨塌陷,全段管道施工完后并尽快进行地貌恢复,进行人工绿化和护坡等防护。 | 8 | 环境风险 | 本工程运营期因外力损伤、腐蚀、机械损伤、操作失误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可能导致油品泄露、火灾或爆炸等事故。 | 本项目输油管道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工程通过合理选线、提高施工质量、 保证油品、加强沿线居民的宣传教育等措施后,建设单位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具体预案实施手册、强化环境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将项目风险应急体系纳入浙苏石油管道及和孚油库风险应急体系内。 |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第七项第2条“油气管网建设: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存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等相关管控要求。 本项目为成品油管线新建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区域间管网设施互联互通、消除管道输送瓶颈。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浙苏成品油管道-中石油和孚油库联络点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13日(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阿里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紫宣璐18号浙谷深蓝6号楼 联系人:缪工,联系电话:17317911762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13157166129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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