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新昌翰星能源有限公司新昌县大明市区块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6 19:35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  11  27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新昌县大明市区块热电联产项目 新昌高新园区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3-7号地块 新昌翰星能源有限公司 为新建项目。总规模为2台75t/h(1用1备)+1台1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配1台1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1台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1台1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等;二期建设规模新建1台120t/h和1台75t/h(备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环评编制单位网站上进行了环评文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11  27 日 至  2024  12  4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869037      传真:  0571-28869121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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