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平阳润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阳 1 号海上风电项目 500 千伏输电线路 (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9 14:03 浏览次数:
 2024  11  18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平阳 1 号海上风电项目 500 千伏输电线路 (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 浙环辐〔2024〕32号 2024-11-18 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4  11  18 日 至  2024  11  27 日(7日)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500千伏输电线路(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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