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湖州 > 安吉
 
关于“安吉县梅溪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
2024-10-1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吉县梅溪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2)建设性质:扩建

3)行业类别: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4)建设单位: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及占地面积:安吉县梅溪镇武康桥村,隐将路与泗洲山北路交叉口,现状梅溪金山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西侧、北侧。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扩建综合废水处理规模2m3/d

建设工业废水处理规模 0.5 m3/d

建设再生水回用工程,回用规模为 2 m3/d再生水处理系统连续运行,进水为处理的综合尾水,故本项目综合废水排放水质为中水水质。

7)污水来源:城市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工业废水主要来自于临港经济区和晓墅工业园区。

8)排污口位置:本项目工业废水0.5m3/d设置DN355排放管道,沿着隐将路、现状农田、公路铺设至马村附近,最终经入河排污口(经度119.737286°, 纬度30.771327°)排至西苕溪。本项目综合废水2m3/d用于中水回用,达到中水水质要求的尾水设置DN630管道,沿着现状隐将路往西,梅墅南路往北,华光小区南侧道路往西,最终穿越现状西苕溪供给国能安吉梅溪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沿线接出DN630尾水管约0.18千米经入河排污口(经度119.761423°,纬度30.791366°)排至晓墅港。

9)生产组织与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人,年运行时间365天,每天运行24小时。

2、项目环境可行性

1)规划符合性

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安吉县县城总体规划研究(2012-2030》、《安吉县梅溪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安吉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等相关要求。

2)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10 工业三废循环利用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查阅《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属于其鼓励类十一、基础设施类(5.环境保护技术与工程)。项目已经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3)预测结果

①大气环境影响: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拟建地安吉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硫化氢、氨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符合导则(HJ2.2-2018)规定的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②地表水环境影响:根据预测分析,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废水的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对于可能产生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了有效预防;在做好三废防治措施、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基础上,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泄漏和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因此,正常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明显的影响。

④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导则推荐模式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经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四侧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因此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⑤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合法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类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处置。同时,企业按照相关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因此,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预计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做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⑥环境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隐患是存在的,其较大的环境风险为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因此要求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故事故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⑦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将优化区域生活、工业等污水排放的现状格局,直接减轻对西苕溪水环境质量状况的影响,有效减少污水及污染物的排放;同时本项目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大幅度降低国能安吉梅溪2×9H 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自西苕溪取水需求,从而显著降低因大量取水造成的西苕溪水生态影响;本项目对改善和保护西苕溪水生态具有现实和积极的作用。在严控、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条件下,工程尾水达标排放后,主要控制指标的浓度增加值很小,不会改变目标水体水质,本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区域生态的影响不大。

3、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臭气加盖收集后经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4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2)废水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本项目综合废水处理流程为: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调节池——强化多级 A2/O生化池——二沉池——加砂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紫外线消毒池——接触消毒池——再生水处理系统(超滤+反渗透)——出水;

工业废水处理流程为:进水提升泵房——调节池——水解池——A/O 生物池——二沉池——加砂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接触消毒池——出水。

本项目综合废水出水水质按中水水质排放(CODCr、氨氮、总磷、总氮达地表水类水质,其余指标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详见环评);工业废水处理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

①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噪声低、效率高的机电设备。

②对于功率较大的风机、水泵等设备,设置在隔声机房内,采用消声、阻尼等措施,强噪声设备基础作抗震处理,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机房设置隔声设施比如墙体采用吸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等。

③加强厂区特别是泵房、空压机房等高噪声设备用房周围的绿化工作。

④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类标准

4)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栅渣、污泥(综合废水处理)、砂石、一般包装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定期委托第三方处置;危险废物(污泥(工业废水处理)、废膜、废紫外灯管、废填料、废催化剂、废劳保、废包装桶、废滤芯)分类收集储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

企业应加强管理,从原料和产品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

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地采取泄漏控制措施,从源头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质泄漏的可能性和泄漏量,使项目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降至最低,一旦出现泄漏即可由区域内的各种配套措施进行收集处置,同时经过硬化处理的地面有效阻止污染物的下渗。

6)环境风险

要求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如1、新建工业废水事故池;2、关键设备一备一用,易损部件需设有备用件,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3、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4、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配备流量、水质自动分析监控仪器定期取样监测。操作人员须时时保养调节,使设备处于最佳工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立即采取适当的调整措施)。企业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4结论

安吉县梅溪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位于安吉县梅溪镇武康桥村,现状梅溪金山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西侧、北侧。项目符合安吉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管控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污染整治规范等相关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及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征求意见对象:本项目选址地周边村庄、社区、企业、团体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1016日至20241030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您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您的环保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馈。反馈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主任

电话:1825721809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

联系人:奚工

电话:0571--88850582

 

 

建设单位: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

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