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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小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导热凝胶、900吨导热结构胶、30万平米相变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600吨导热凝胶、900吨导热结构胶、30万平米相变材料建设项目 (2)工程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嘉兴市小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和顺路151号 (5)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和顺路151号的2幢厂房1-2层实施,租赁桐乡辰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建筑面积2640平方米厂房,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设备投资1084万元。购置全自动混料机4台、压料机3台、真空浸液机4台、真空泵4台、分切机1台、粘度计2台、邵氏硬度计2台、分析天平2台、导热系数测试仪1台、界面材料热阻及热传导系数量测仪1台、双立柱材料试验机1台、差示扫描量热仪1台、激光粒度仪1台、冷热冲击试验箱2台、高温高湿试验箱2台、恒温恒湿试验箱2台及其他辅助设备。达产后,可形成年产600吨导热凝胶、900吨导热结构胶、30万平米相变材料的生产能力。预计年销售收入16110万元,预计税收604.49万元,预计利润1621.70万元。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循环水排水收集后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纳管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要求;废水最终送物产中大(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江。 项目废水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水质较简单,入网水量不大,接管后对污水处理厂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影响不大。项目废水不排入内河,而是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最终送物产中大(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江。因此,在厂内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和清污分流情况下对该区域内河水体影响不大。 2、废气 a、颗粒物废气 相变材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设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布袋除尘装置的净化效率不低于95%,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5%。 导热凝胶、结构胶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设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布袋除尘装置的净化效率不低于95%,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5%。 c、有机废气 本项目真空浸液搅拌过程中真空尾气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设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真空尾气风量为40m3/h,废气全部收集以有组织计,活性炭处理效率以85%计 项目混料搅拌过程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以99%计,污染因子以非甲烷总烃计,混料搅拌工段收集的有机废气与其他工段收集的有机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活性炭处理效率以85%计。 c、其他 根据废气源强计算分析,项目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导则ARESCREEN估算,项目废气排放量不大,下风向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 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确保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全自动混料机、真空浸液机、压料机、水泵、冷却塔等设备运行。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点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 4、固废 项目一般废包装、废相变材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污泥委托合适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包装、废PET薄膜、废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离心废液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去向,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造,做好“四防”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项目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嘉兴市小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导热凝胶、900吨导热结构胶、30万平米相变材料建设项目符合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4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4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建设单位将在《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亦会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兴市小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镇和顺路151号 联系人:周绍鑫 联系电话:13510936069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祥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星运大厦A座1301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700084827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单位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3-88112019
公告发布单位:嘉兴市小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