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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1500万件塑料电镀全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4-01-1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年加工1500万件塑料电镀全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1500万件塑料电镀全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升路174号;

项目性质:扩建;

总投资:205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企业拟拟购节能环保型电镀件设备60余台,在现有电镀4车间新建全自动数字化塑料电镀生产线1条,并在现有污水处理站东侧扩建现有污水处理站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现3#塑胶环保型电镀自动生产线作为备用线,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年加工1500万(150000平方米)塑料零配件电镀能力。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岱山县东沙镇工升路174号,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及编号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距本项目车间距离/m

东沙镇泥峙村

1邱家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

130

2小岙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N

180

3毛家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S

160

4陈家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S

320

5孙家弄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S

475

6泥峙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S

660

7金家弄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S

725

8上金家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N

850

9黄沙湾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N

1115

10江窑湖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S

1365

东沙镇桥头社区

11书院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S

950

12宫门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S

1400

13桥头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S

1640

14小宫门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S

1760

15新道头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

2110

东沙镇司基村

16淡水井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S

2140

17里司基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S

2330

18外司基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S

2500

19龙眼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S

2740

岱东镇北峰村

20下张家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S

885

21方家岙底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S

1360

22刘四房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S

1770

23北一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S

2165

24北二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S

2420

25北峰渔业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S

2790

26蓬山小学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WS

945

27东沙镇中心幼儿园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WS

1690

28东沙镇人民政府

政府

人群

二类区

WS

2010

29东沙古镇历史文化保护区

风景区

风景区、人群

二类区

W

2220

30燕窝山风景游览区

风景区

风景区、人群

二类区

N

2370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由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预测范围内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地面小时平均浓度(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贡献值、地面日均浓度(硫酸雾、氯化氢)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本项目叠加“以新带老”污染源和背景值后排放的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在预测范围内及环境保护目标的短期浓度值占标率均小于100%,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在厂界的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

综上分析结果,对照导则要求,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电镀废水分质分流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总铬、六价铬、总镍及总铜指标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pHCODCr、石油类等污染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氨氮、总磷能满足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纳管废水经东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不敏感,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防渗措施后,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泄漏。在非正常工况下,集水池出现破损,含镍废水处理池、含铬废水处理池、含铜废水处理池发生泄漏事故,预测因子的最远达标距离内无地下水敏感目标,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本项目选址位于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升路174号,不开采地下水,项目废水接入东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排入附近河道。在对项目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强化地下水应急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建设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品,废品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进行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均应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长期综合利用或处置协议,项目投产后危险废物处置应有环保资质合同保障,综合利用渠道畅通,使其能得到全部合理处置。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得当处理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事故风险

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表2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主要污染物

措施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

电镀线四周采用透明材料围成相对密闭的空间,形成负压以提高废气的收集效率,各产生废气的槽体均设置双侧槽边吸风装置进行收集;

在粗化、钯活化槽等废气产生槽内添加酸雾抑制剂;

粗化槽硫酸雾、铬酸雾收集后经网格回收+还原吸收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镀铬槽铬酸雾收集后经网格回收+还原吸收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氯化氢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减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废水

CODCr、石油类、氨氮、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

本项目产生的电镀废水分质分流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中六价铬废水进入电镀1车间北侧六价铬还原系统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含铬废水处理系统经化学沉淀处理法+膜分离法处理工艺预处理,化学镍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化学镍废水处理系统(除磷除镍化学反应法)预处理,含镍废水进入含镍废水处理系统经化学沉淀处理法+膜分离法处理工艺预处理,含铜废水进入含磷废水处理系统经化学沉淀处理工艺预处理,含铬废水经化学沉淀处理法+膜分离法处理工艺预处理,与综合废水(包括含油废水、综合酸雾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一起经化学沉淀处理法+生物接触氧化预处理,处理后废水部分汇入中水回用系统,经沉淀+膜过滤器+一级分子膜过滤后中水回用于生产,浓水经氧化中和反应、沉淀、砂滤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回用率达到10.5%。纯水制备浓水部分回用,未回用部分直接纳管排放。废水中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其他污染物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部分排入东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厂区内做好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各类污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厂区设置了一个标准的废水排放口,并设置检查井及标识牌;

要求企业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机械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

加强厂区污水收集管网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水预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污水处理站配备有污水预处理专管人员,企业还应加强管理,并对专管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达标排放,减小对周围水体影响

地下水、土壤

废水、危险废物、危化品

地下水、土壤保护应以预防为主,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含水层的几率和途径,并制定和实施地下水、土壤监测井长期监测计划,一旦发现地下水、土壤遭受污染,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防止废水、固废

淋滤液污染地

下水

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

根据拟建项目噪声源特征,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音措施;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厂区内合理布局,将高噪音设备车间尽量置于厂区中部位置,减少对厂界噪声的影响;

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管线设计、隔声消声设计时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的要求进行,严把工程质量关;

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

废电镀液及槽渣、污泥、废化学品容器、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废阳极材料、废品

废电镀液及槽渣、污泥、废化学品容器、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废阳极残料属于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

要求危废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贮存场所为独立房间,门口设置围堰,内部设置导排沟,并做到封闭式管理;贮存场所外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应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

资源化、无害化

风险防范

控制和减少事故情况下毒物和污染物从大气途径进入环境。对于废气处理装置非正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停止生产,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对环境造成危害;对于泄漏的气态有毒物料,应尽快切断泄漏源;

设置厂区二级事故水污染防控系统,以防止本项目在事故状态下由于工艺物料泄漏、事故消防水或污染雨水外泄,造成地表水污染;

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主要考虑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含水层的几率和途径,并制定和实施地下水监测井长期监测计划,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重点是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环境的监控、预警。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投资2050万元,购节能环保型电镀件设备60余台,在现有电镀4车间新建全自动数字化塑料电镀生产线1条,并在现有污水处理站东侧扩建现有污水处理站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现3#塑胶环保型电镀自动生产线作为备用线,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年加工1500万(150000平方米)塑料零配件电镀能力。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四性五不批”等管理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预计不会对区域环境及生态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在该址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0116~20240130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40130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可在本单位查阅本项目环评文本。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泥峙工升路174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1826872689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703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5868843373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单位地址: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三楼投资项目审批部

联系人:郑科

联系电话:0580-4476840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年加工1500万件塑料电镀全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公告发布单位: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