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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完成后进行项目环保信息公示,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润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回收利用废线路板、废覆铜板、废树脂粉17000吨,年拆解废通信设备、废存储介质、废手机及废光缆电缆25000吨迁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浙江润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将厂址迁建至杭州市临安区高湾工业功能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高湾68-1号),租用杭州锦湖鞋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加工生产,租赁面积为4600平方米。搬迁完成后,企业保持干法处置线、湿法处置线以及再生树脂玻纤粉生产工艺不变,削减废塑料处置类别以及铜粉热处理工艺、氧化铜产品,新增废通信设备、废存储介质、废手机及废光缆电缆的处置类别,新增处置工艺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置,以拆解工艺为主,处置规模分别为年拆解废通信设备8000吨,废存储介质涉密销毁5000吨,废手机2000吨,废光缆线缆10000吨。 通过本次迁扩建,企业形成年回收利用废线路板、废覆铜板、废树脂粉17000吨,年拆解废通信设备、废存储介质、废手机及废光缆电缆25000吨的处置规模;加工后形成年产铜粉2000吨/年,再生树脂玻纤粉14922吨。 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企业已获得浙江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本项目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确认:“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公司承诺扩建内容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置,且原有项目的危险废物处置规模和危险废物处置类别保持不变,故无需上报布点规划。 本项目于2023年3月22日经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准,取得关于“浙江润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回收利用废线路板、废覆铜板、废树脂粉17000吨,年拆解废通信设备、废存储介质、废手机及废光缆电缆25000吨迁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批文号为临经信审[2023]1号,项目代码为2303-330112-07-02-144657。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初步踏勘和调查,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高湾工业功能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高湾68-1号)。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以及附近居民,项目周边无医院等敏感点。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线路板干法加工、树脂粉再生加工过程中的工艺粉尘,树脂粉干燥有机废气以及拆解过程产生的脱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和臭气浓度。 经预测,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和治理后,工艺粉尘、有机废气以及脱锡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水选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临安板桥集镇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后达标排放后集中排放;水选废水经废水中转桶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0t/a,最终排放量为CODCr0.054t/a,NH3-N0.027t/a。 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能维持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区要求。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废线路板生产线产生的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拆解平台产生的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其中生产过程主要为废金属、废电子元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沉渣和职工生活垃圾;拆解产生的废弃物主要为:废铜、废铁、其他废金属、废塑料、废电子元件、普通废线路板、贵金属废线路板、废储存材料、废锂电池、废光纤以及其他拆解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本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润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回收利用废线路板、废覆铜板、废树脂粉17000吨,年拆解废通信设备、废存储介质、废手机及废光缆电缆25000吨迁扩建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周边村庄居民和村民委员会,主要以灵溪村为主。 七、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5月7日~2023年5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3年5月19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润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尤敏志 联系电话:1826816588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新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伟良 联系电话:58605572
发布单位:浙江润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