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给予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移动源污染执法大队等集体、金然等个人记功奖励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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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美丽浙江建设,以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为载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助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评价奖惩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在2022年度查办大案要案及2021年度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记功奖励一次。 一、记二等功集体(5个) (一)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移动源污染执法大队 记功事由:查办杭州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案件查办受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记功事由:查办长兴县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案件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典型案例,并通报表扬,案件查办受部领导批示肯定。 (三)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记功事由:连续三年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集体。 (四)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记功事由:连续三年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集体。 (五)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记功事由:连续三年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集体。 二、记三等功集体(2个)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记功事由:查办黄家埠镇回龙村废弃山塘垃圾填埋案,案件符合大案要案标准,被列为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通报。 (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记功事由:查办三门泰鑫船业有限公司跨区域非法倾倒铝灰案,案件符合大案要案标准,被列为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通报。 三、记二等功个人(6人) (一)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金然 记功事由:杭州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二)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移动源污染执法大队沈峰 记功事由:杭州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三)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移动源污染执法大队王利军 记功事由:杭州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四)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刘莉新 记功事由:长兴县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五)长兴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张鑫 记功事由:长兴县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六)长兴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张波 记功事由:长兴县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四、记三等功个人(7人) (一)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王文俊 记功事由:武义狗形山固废倾倒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二)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叶松 记功事由: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1年度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个人。 (三)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于亚红 记功事由: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1年度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个人。 (四)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张磊 记功事由: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1年度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个人。 (五)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肖蒇 记功事由: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1年度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个人。 (六)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胡彦 记功事由: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1年度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个人。 (七)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沈靓 记功事由: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1年度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个人。 五、记功奖励事业人员(7人) (一)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孙琴琴 记功事由:杭州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二)长兴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钱银芳 记功事由:长兴县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三)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魏伟 记功事由:余姚市黄家埠镇回龙村废弃山塘垃圾填埋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四)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俞海银 记功事由:余姚市黄家埠镇回龙村废弃山塘垃圾填埋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五)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金轶 记功事由:武义狗形山固废倾倒案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六)三门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杨浩 记功事由:三门泰鑫船业有限公司非法倾倒铝灰案件主要办案人员,成绩突出,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 (七)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郑荣 记功事由: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1年度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展现执法铁军风貌,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强宣传引导,激发生态环境系统执法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为美丽浙江建设作贡献。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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