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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10号线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建设单位: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03-0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杭州地铁10号线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地铁10号线三期工程

选址选线: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境内,线路沿杭州市余杭区仁河大道、启航路敷设。

建设内容:杭州地铁10号线三期工程起点仁和南站,终点仁和北站(不含)。线路长约4.75km,设车站2座,其中换乘站1座(仁和南站)。平均站间距2.0km,最大站间距2.13km(仁和站~仁和北站(不含)),最小站间距1.78km(仁和南站~仁和站)。全部为地下线。正线设计最高速度为120公里/小时。本线不新增段场和主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车先生

电话:0572-8021671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沈长圩街50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环安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9号楼(1-4层)

联系人:邰工

电话:010-84935759

电子邮箱:bjhagzc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杭州地铁10号线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点击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https://share.weiyun.com/RFmzBB4C。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在公示之日起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发布单位: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