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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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就《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日期为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8日,我厅共收到公众意见1条,为:建议第四点“重点任务”(一)优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结构中第3点“按危险废物类别合理优化处置方式”中增加:联碱法协同处置废盐,工业废盐和垃圾飞灰水洗废盐等经过分盐工艺后通过联碱法生产工艺生产工业纯碱,实现资源化利用;水煤浆气化协同处置有机危废,有机危废通过水煤浆合成氨工艺实现有机危废真正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由于本规划为集中处置设施规划,主要为焚烧、填埋处置方式,该建议中提到的联碱法处置废盐、水煤浆气化协同处置有机危废均属于综合利用,不在此规划范围,因此不采纳。已与意见反映人电话沟通一致。 意见征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2023-2030年)》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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