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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通过规范化 建设省级验收
发布日期:2023-11-0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11月3日,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章朝平任组长,人事处、机关党委、科财处、执法处有关人员参加的验收组对金华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验收。验收组实地查看了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数字化问询室、装备间建设和统一标识落地、执法装备配备等情况,听取了金华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专题汇报,调阅了人事档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法记录等台账资料,对6个方面25项指标进行逐项打分。经核查,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得分94.3分,达到验收标准,通过省级验收。

验收组认为,金华市以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夯实执法能力、提升执法形象、完善执法装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队伍建设有成效。增加执法力量,配齐执法队领导班子,提升了整体战斗力。全力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今年以来派员参加2轮次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均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执法方式有优化。首创生态环境监督性执法机制,有效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行刑衔接,借助第三方社会机构专业力量辅助执法,多维联动构建统筹共治格局。

执法形象有提升。以“清廉单元”创建为抓手,将党建融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签订廉政双向承诺书,构建“清”“亲”政企关系。在全市范围内完成执法队伍统一着装、规范执法机构办公场所,统一生态环境执法标识,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会议指出,金华市通过规范化建设,初步打造了一支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数字化、保障体系化的执法队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总体有了较大提升。

会议强调,金华市要以此次验收为新的起点,持续用好规范化建设的载体和平台。一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夯实执法基础,加强队伍管理,继续提升人员到岗率,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切实加强实战练兵,加强执法新装备的培训和现场实操,不断提升全市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战斗力。二是持续提升执法规范水平。始终将规范化作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立身之本,实现执法规范全过程覆盖。确保执法行为全程网办、执法检查全面规范、案卷质量持续提升。三是持续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扎实推进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着力加强对区县执法力量的统筹。进一步强化执法稽查和履职效能评估。建立立功表彰机制,积极推动容错免责真正落地。金华市要快抓落实,严抓提升,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贡献金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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