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余杭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3-11-1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11月1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余杭区 X209 荆余线(上仓路至嘉企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89395014(生态环境窗口);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余杭区 X209 荆余线(上仓路至嘉企路)改造工程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学军中学(海创园校区)南门,对现状荆余路进行局部改线,路线由西向东行进于天目山路以北450m处与上仓路延伸段平交,然后路线由北向南下穿天目山西路,依次与上和路、圣地路、白洋畈路平交,终点位于荆余路与嘉企路交叉口北侧190m处,路线主线全长约2.4km。为了缓解现状荆余路、上和路、天目山路交叉口严重拥堵问题,拟将连接荆余路天目山路的上和路进行拓宽,并对荆余路、上和路与天目山路交叉口进行渠化改造;同时为完善区域路网,打通交通瓶颈,拟将上仓路延伸至荆余路段(长度约240m)纳入本项目范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含管线迁改)工程、交安及智能化设施、路灯、绿化工程等。

一、施工期 陆生生态:1)施工前道路沿线挂牌古树在提前开展苗木迁移工作。2)道路建设完成后将在两侧恢复绿化植被。 水生生态:1)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2)采取一围、二疏、三沉淀措施,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与河道保持一定距离,并设置围挡,建筑材料及未及时清运的弃方在大风大雨天气要用篷布遮盖。 废水:1)按照标化工地建设的环保要求,对施工场地场等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2)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产生的冲洗废水应设置施工机械集中清洗场地,对含油废水进行统一收集,再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冲洗,废油污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外排;废水回用于施工过程、运输车流冲洗和场地抑尘洒水等用途,回用剩余的部分施工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3)雨天注意对施工机械的遮盖防护,防止因雨水冲刷而形成的含油污废水进入水体。4)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1)加强汽车维护,保证汽车正常、安全运行。2)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可以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3)作业区建筑物拆除、路堤填筑等均将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4)当道路建设工地靠近住宅时,沥青铺浇时,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农居等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5)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并定时洒水防尘。6)施工机械(以柴油机为动力的设备)要求使用轻质柴油。7)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做到“八个100%”,即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100%、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100%、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遮盖率100%、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100%、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落实率100%、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100%、建筑渣土等运输车辆出场密闭率100%、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标牌设置率100%。施工期废气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最高浓度限值。 噪声: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发生。2)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主要是在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干扰居民休息。因此,针对100m范围内有集中居住区的路段,与施工场地之间应设置临时围护隔声设施,隔声量10dB以上,以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3)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应并认真执行申报审批制度。4)合理设置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在距离道路较近敏感点各设置临时围屏,以缓减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1)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工程余方总量为3.85万m3,拆除老路面和桥梁社会化利用,表土统一运往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的杭徽高速余杭互通接线改建工程用作绿化覆土,土方和钻渣外运综合利用,在落实余方处置方案后,向主管部门备案。 二、营运期 废水:1)道路产生的路面径流与其它雨水一并经过雨水管道混合后排入附近河道。2)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防止生活垃圾等随降水进入雨水管网,维护好雨污管道,保持排水顺畅。 废气:1)加强道路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2)结合当地生态建设,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目标附近多种植乔、灌木。3)加强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营运期废气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最高浓度限值。 噪声:1)要求对于中期超标的现状及在建的保护目标,沈家店村第一排和第二排、西溪山庄第一排、白云深处第一排、杭州英特外国语学校、浙江东南外国语职业学校设置双层隔声窗。同时,预留一部分费用,预留费用根据本项目营运远期各保护目标超标户数隔声窗改造确定。2)道路沿线应加强绿化措施,如种植行道树,以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3)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并设立限速、严禁停车等交通管理标识,减少道路的交通噪声影响。营运期噪声需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及4a类标准。 固废:环卫工人会定期对道路进行定期清扫,主要固废为树枝、树叶等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