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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舒普林印染有限公司,原绍兴宏晟印染有限公司,企业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主要生产、销售纺织品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公司现状占地面积106349m2,计容总建筑面积139042m2。公司现有职工902人,三班制生产。 经查阅资料,企业于2017年12月申报了“年产6100万米高档面料印染生产线技改项目”,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绍柯审批环审[2018]1号对该项目环评进行批复,并于2018年3月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于2021年12月申报了《舒普林印染有限公司年产印染针织面料32280吨、梭织面料13500万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以绍市环审[2022]1号文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该项目经审批后,由于厂区厂房拆建一直未通过审批,所以该项目审批至今尚未落实。 企业现计划投资8亿元,在现有159.6亩土地上,拆除建筑面积12.4054万平方米,新建厂房建筑面积19.7704万平方米,建成后总建筑面积221692.9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212692.6平方米。本项目将金丰印染设备全部进行淘汰,按照设备和产能相一致的原则,淘汰金丰印染全部设备167台及舒普林印染烘干机3台,新购置定型机19台、染色机152台(总容量50750kg),烧毛机1台、间歇式减量机机3台、圆网印花机7台、蒸化机4台、水洗机8台高速数码印花机4台、拉幅烘干机2台、预缩烘干机7台、烘干机7台、起毛机33台等相关设备合计282(套),兼并重组后全部设备901台(套),最终形成年产印染加工针织面料32280吨、梭织面料18300万米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2212-330603-89-02-812651)及能评批复(绍柯审批[2023]71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实地踏勘及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实施生产,项目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雨污分流,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接入企业污水预处理系统,含铬废水经单独预处理六价铬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1中标准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六价铬排放浓度≤0.5mg/L)、碱减量废水经单独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汇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 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和公告 2015年 第41号中标准要求后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水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因此,企业排放的废水对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⑵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拉幅烘干废气、拉幅整理机废气、印花废气、蒸化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烧毛废气、烫光废气、起毛、剪毛等产生的纤维尘、食堂油烟废气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油烟、SO2、NOx、醋酸、硫化氢和氨气等。其中定型、拉幅烘干及拉幅整理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治理装置处理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达标排放;印花蒸化气采用“水喷淋+静电”废气治理装置处理通过30m排气筒达标排放;烧毛废气废气采用 “水喷淋+静电”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达标排放;称料、调浆间(含烫光燃气废气)废气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 “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达标排放。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各污染因子产生量较小,且采取的治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技术,经治理设施治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⑶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是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时引风机的噪声,项目实施后,生产车间平均噪声级约为80.0dB。通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经以上隔音、消声措施后,隔声量达到30.0dB以上,车间外排噪声在50.0dB以下,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后厂区四周昼夜间外排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要求。 ⑷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中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废品布、纤维收尘、废膜、废网及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厂方应及时联系物资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定型废油、定型油泥、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墨水盒、废乙酸丁酯和含铬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明的危险废物,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其中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墨水盒、废乙酸丁酯和含铬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定型废油和定型油泥收集后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白泥委托绍兴华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污泥委托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舒普林印染有限公司兼并重组绍兴市金丰印染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九一丘地块(兴滨路与北四路),项目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项目引进先进的印染和后整理设备;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并且本项目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但是,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企业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污分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舒普林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炜亮 联系电话:15215992217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雅丽 联系电话:13857590108。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11月13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11月13日 (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8604938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舒普林印染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