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浙江爱索拓标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标记药物研制实验室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05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  1  5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放射性同位素标记药物研制实验室建设项目 浙环辐〔2023〕1号 2023-01-05 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3  1  5 日 至  2023  1  11 日(7日)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关于浙江爱索拓标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标记药物研制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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