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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延长到期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9-29 09:45 访问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浙江省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防范人群聚集性活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浙江省暂停10月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为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助力疫情期间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行,经研究,自2022年10月到期的原辐射安全防护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自动延长至考核恢复后3个月。相关辐射工作人员在考核恢复后3个月内应及时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辐射安全相关工作。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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